
全区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经营秩序,做好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动态监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和排除资金风险,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修改要求,现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即,商务部门管理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仅涵盖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临沂市开发了统一的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平台:临预付。
商户端:https://lyf.zsyjr.com
政府网站 :https://linyiyf.zsyjr.com
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小程序“临预付”
商家进入平台按照指示流程进行备案。
对不配合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的,首违由商务部门进行约谈;再次出现监管部门将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处理。
河东区商务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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